有些事現在不記,以後就記不起來了。
2006年冬天跟Terry老大跑去英國玩耍,認識一堆他的學生,當然現在也不會聯絡了。 畢竟年紀有差距,價值觀也差很多。 不過倒是裡頭有個17歲的小弟弟(是真的很小,小我八歲ne,如果吃下去就犯罪了~),對我很有興趣,不過我對他真的是姐弟之情一點非分之想都沒有。 雖然他滿口寶貝,baby,honey我聽了一點fu也無呀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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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天一大早抵達倫敦,terry為了買地鐵票折騰了老半天,售票員硬是不給我們買一週卷,說是我們人太多太麻煩。唉~死腦筋的傢伙,害我們多花一天的票錢。到了地鐵站才發現,有一段路在維修,所以我們必須轉搭別條線再搭公車到morden找home爸。
拖著一大卡的行李箱上下地鐵/樓梯/火車真慶幸我沒帶太多廢物,不然還沒開始旅程大概手就會脫臼了吧。坐火車時terry打電話聯絡homestay的卡洛琳媽媽,請所有的爸爸媽媽出來開車接我們大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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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到英國有三個未完成的夢想,應該說是三件一定要做的事。
很開心這三件事都做了,耶耶耶~~報告完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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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行程的一開始跟terry表明有一天要去找李麥克(不是開霹靂車那位~)敘敘舊,順便好好探望他一下。
找李麥克前一天晚上跟爸爸和媽媽聊天,說我明天要去colchester找朋友,所以不回來了。爸爸還以為我在開玩笑,後來跟我再三確定後才做出非常誇張非常爆笑的表情,當然會追問一下對方的背景。
我:我明天要去找我朋友。
爸爸:「她」住在這裡嗎?
我:「他」在這裡唸書。
爸爸:「他?」-->驚訝又疑惑,簡直可以去演戲了。
你的男朋友嗎?--->說完用手肘撞我一下,又對我眨眨眼。
我:沒有啦~只是普通朋友而已。(非常緊張又害羞)
媽媽:哦~那一定非常好的朋友囉~(媽媽的英國腔比爸爸還重呢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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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剛開始我又不怕死地跟terry出團,這一次來到我已經去過且一直很想去的英國倫敦。
照慣例,又是十天。照慣例,我又要花大錢。照慣例,我又要背負被朋友罵到臭頭的風險,但是又超級羨慕我的心情。照慣例,我又要開始行前採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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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頭毛,在英國跟home媽吃晚餐時有討論過,發現在台灣做頭髮真的蠻便宜的。
記得那天是第三天跟home媽吃晚餐,頭髮包著像印度阿三的大頭巾的我跟小恬還有大姐坐在餐桌吃飯。home媽開頭就問"你怎麼每天洗頭?"我正納悶著我哪有每天洗頭,我昨天沒洗呀,昨天是小恬洗的。應該是我跟小恬長得太像,所以home媽以為我每天洗頭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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倫敦的公園真的還蠻多的,綠地也不少~聖詹姆斯公園就在白金漢宮旁邊,看完衛兵還有皇家騎警隊便移步到詹姆斯野餐。大家把早上home媽做的三明治拿出來,一起分享home媽的愛心,當然囉~還有些洋芋片、水果、飲料跟巧克力(每天都有,不知道為什麼?有一天跟home媽反應給我們的午餐太多了,我們都吃不完耶!home媽說,什麼?你們吃太少了吧~尤其是小恬簡直跟小學生沒兩樣-->這是我說的。home媽隔天就說,我把這些都放在廚房,你們就自己拿吧~要吃多少就拿多少。你們自己決定好了)
大家圍個圈圈就定位後,就把三明治們拿出來。達拉~~~我們家的三明治好小哦,而且最難吃(因為好多起司)最後我跟小恬都把我們的三明治拿去餵鴿子,然後吃別人家的三明治。因為他們的三明治又大口味又多種,有夾蛋夾蕃茄小黃瓜...我們家都是起司火腿片,而且每天都一樣哦,怕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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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過哈利波特小說的人一定對這個車站很熟悉,沒錯。哈利每次坐火車的地方就是王十字車站的九又四分之三月台,在車站裡真的有九又四分之三月台嗎?當然有囉,不過不是電影中演的那樣。只是那邊有一面磚石牆掛著九又四分之三月台的牌子,不過別小看這塊牌子。哈利波特小說迷都會來這個地方好好地殺底片,當然我也不例外啦~誰叫我是鄉下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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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起英國的美食,呃...真是令人尷尬的一件事。記得在書上有看過一段話,歐洲國家中,英國的食物可以排上前三名不怎麼樣的。恩,八九不離十啦,仔細想想也對。法國,人家有米其林三顆星評鑑團,應該也不用我多講。德國有豬腳,雖然德國人不怎麼吃豬腳。連南歐義大利也有麵食跟披薩可以拿來炫耀,英國好像就是遜色了一點,拿不出像樣一點的東西。其實英國有啦,就是炸魚排(Fish and chips)跟chicken dikka(好像降子拼吧)不過都是外來的食物,神奇吧!!
我吃的這家炸魚排應該可以說是全倫敦最便宜的一家,買一送一,才五磅。沒錯,兩客折合台幣約三百多。沒有附飲料,附湯,附小菜(想太多~)普通來說,在倫敦吃一餐都要5-7磅左右還要小費。說真的蠻貴的,所以大部分的人(尤其是留學生)都是自己煮,會省很多。如果要自助旅行的人,也可以當作參考哦!租有廚房的旅館,晚餐可以自己料理,節省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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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芬園第二個特色就是很多街頭藝人的表演,尤其在星期六日更是人潮多到一個不行~
不過我忙著逛街,只有拍一個解解渴,請笑納。我覺得他很不錯的地方是-->他的吉他很屌!至於彈得怎麼樣...我真的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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