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天冷靜許多,比起剛回台那段發了瘋似地思念老德的時光。 人的記憶就是如此奇妙,在伯斯時,巴不得一放假黏在老德身旁,雖然他的雜務多如牛毛,但有空就會來找我。 現在我回來才一個月,熱情退卻地好快。
我想起老德前一段分手的感情,他很忿忿不平地說,我都已經準備好所有的事情等她回來和我一起生活,她竟然說無法回來澳洲找我。 說她很想念家人,她的朋友,她的一切都在墨西哥,她沒辦法回來一起跟我走下去。 我可以理解老德的憤怒,因為老德真的很愛這位墨西哥小妞,而且分手九個月了還留著她的護髮乳和直髮器,但嘴裡咒罵她的功力還真不比女人兇狠哦。
我認識老德後,有問他「現在可有女友?」 他說沒有。 但經過萬聖節事件後,他又改口說有「kind of girlfriend」,這點讓我很不能接受,我的朋友們也覺得很不可思議,這分明就是公然說謊。 能怎麼樣? 除了不要喜歡他之外,還能怎麼樣? 他說要等聖誕節的旅行過後才會決定要不要變成男女朋友。 老德是愛他女友的,我相信。 但有一點我確信是我鼓勵老德跟現任女友在一起的,就是,我贊成遠距離戀愛。 雖然我遠赴澳洲,但與台灣男友的聯繫也沒有斷過,甚至我覺得可以維持地很好(雖然後來變心愛上老德),但回到台灣後還是沒有分手。 我還跟老德說,只要有心,距離不是問題。 我想,某種程度上,老德女友應該要感激我才是。
好啦,我真是他媽的自作自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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