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/6/19
中午十二點半的飛機,十點要到。那麼我不就七點就要去朝馬搭車嗎?
怎麼那麼早?我起得來嗎?

前一天晚上還跟LD去唱歌,LD竟然給我喝到爛醉,還要鳳凰扶他到"熟悉的地方"。
真是丟臉呀~還說是為了我喝酒,為什麼?
我真的不懂,男人為了女人喝醉到底是什麼原因?
而且是喝到爛醉,連要幹嘛也都不行,切!

早上六點依依不捨離開LD,這隻死豬一點都不知道我走了。
到了早上十點多才迷迷糊糊打電話給我,問我在哪裡?
酒鬼!!還說自己是酒神?!

跟LD講了快一個小時的電話,其實我的心是心疼他的。
我也不想離開他那麼久,可是拖下去也是我不願見的。
前天晚上鳳凰還問我,你去英國十天這小子怎麼辦?
他會寂寞耶~我知道丫,如果不去英國我會更難過。

一切,還是等回來再說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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