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知道其中一任前男友已經結婚了。

感覺有點shock。

不是因為他結婚,而是因為他沒有讓我知道。

雖然我是前女友,好歹也是以朋友起家的吧,至少變成男女朋友前就認識五、六年啦。

怎麼過了這麼久,連結婚都不讓我知道。

可見做人多麼失敗啊,聲名狼籍啊。



如果他真的邀我去的話,應該也是禮到人不到吧。
而且認識我的人都知道,我的紅包可是不手軟的。

可惜現在什麼都不是了。

跟前男友們完全都不連絡的我,對他們的另一半是好事吧。

但是對我而言,除了失去聊得來的朋友外,還多了一種否定自己的挫敗感。



說來好玩,跟我分手的前男們都能迅速的在三個月內找到人生的另一半,雖然有的是愛情長跑n年才結婚,但是每個可是往結婚的道路邁進呢。

可以把這個當作專長寫進resume裡面嗎?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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